欢迎您浏览忻州师范学院规划合作部网站!
通知公告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微信群等的有关说明

时间:2019-10-09 17:05:01  作者:

     1.“忻州师范学院校友工作微信群”“忻州师范学院校友工作QQ群”是针对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校友工作联络人员建立的群,已毕业或不在校的校友不进此群。

     2.校友群的建立由各单位各部门同步建立,包括班级微信群、地方微信群。其中地方微信群以班级微信群为基础后,再行建立。

     3.10月30日第一次提交数据后,发展规划处再进一步整合数据,建立大地方微信群。

     4.10月30日,需要提交三个数据表(要标注联络人)、对应获奖情况、本单位校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(含电话、微信)

     5.请广泛联系校友,时间尽量往前探,特别是毕业时间较早的校友。

   详细内容请按照“院政〔2019〕49号”文件要求落实。